广告诉求VI设计策略即通过与竞争品牌比较来展示本商品品牌的优异特性。此种方法可以作为有效的沟通手段以清楚有趣的方式向目标消费者传递大量的信息。如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之间的比较广告一直没有停止过。我国的《广告法》不允许企业进行商品之间的直接比较,因此国内几乎没有比较广告,若有的话,也是非常含蓄的。
纯信息式广告力图表现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当然,这些真实情况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为劝服目标消费者服务的。实际上,世上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纯”信息广告。一般而言,VI设计具有明显个性的商品/品牌可以充分利用此种方法,以帮助目标消费者识别广告商品品牌的突出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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